樂居買房 廈門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島外首套首付比例20%,二套30%;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繳存額越高,計算出的可貸額度越高;貸款額度不再按貸款次數區(qū)分最高貸款額度,也就是首次、二次最高均能貸到120萬。政策自9月18日起施行。
具體調整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均對照商業(yè)貸認定
政策明確,符合條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對照廈門市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認定。廈門市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時,隨之進行調整。
根據我市現(xiàn)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最低首付比例及利率按以下政策執(zhí)行:
(備注: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所調整
政策明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的可貸額度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計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的按最高貸款額度計算。
本次政策對住房公積金額度計算公式、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進行調整,公式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階段性上浮至1。
1、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
最新執(zhí)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人貸款前12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貸款年限×1.45+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
該公式調整主要變化在于,測算額度主要影響因素由“繳存基數”調整為“繳存額”。調整后,在不考慮賬戶余額的前提下,貸款年限相同的兩筆貸款,繳存額越高,計算出的可貸額度越高。此舉進一步體現(xiàn)住房公積金制度繳存貸款的權責一致性,突出多繳多貸的公平性。
2、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tǒng)一為“120萬元×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
原本,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120萬元×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60萬元×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
為進一步滿足繳存職工購房需求,使住房公積金政策惠及更多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繳存職工,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住房體系中的保障作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再按貸款次數區(qū)分最高貸款額度。調整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統(tǒng)一為“120萬元×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
3、階段性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至1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是指根據住房公積金滿足繳存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調節(jié)參數,該參數與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情況掛鉤。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為90.17%,對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為首套0.8,第二套0.6。
現(xiàn)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及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中的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階段性上浮至1。此舉將進一步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購房需求,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我市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階段性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jié)系數至1”政策執(zhí)行期為一年。
三、政策實施時間
本次政策調整自2023年9月18日起實施。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購買二手住房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受理時間為準。
特別提醒
本次政策調整并不涉及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變動!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不變,不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 購買本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 在全國范圍內辦理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 在全國范圍內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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